农民土地流转有意愿
亟需政府扶持与服务
——绍兴市对435户农户土地流转意愿情况的调查分析
日前绍兴市农业局在全市6个县(市、区)、11个乡镇、25个村随机选择500户农户,开展了土地流转情况及意愿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435份。435户调查农户共有人口1582人,劳动力1054人,其中从事农业的劳动力257人;家庭承包经营权证土地面积1051亩,人均0.664亩。农户土地流转及意愿情况有以下特点:
一是近半数农户参与土地流转,流转率近四成。有209户农户流出承包土地,占调查户的48.1%;流转面积413.13亩,比例为39.3%。流转土地中,农户委托村组织流转的面积占53.0%,期限都在五年以上,集中连片;农户自行常年流转给大户的占21.1%,期限大多三年以上;季节性流转给大户的占1.2%,主要是冬闲田流转和种粮大户种植早稻;由亲友或邻居代耕、代种的占24.7%,一般是口头约定,期限不定,虽然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但大多未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经营。
二是土地未流转农户主要是保障口粮需要。调查农户中有154户既未流入土地,也未流出土地。土地未流转原因中64.9%的农户是保障口粮需要,18.2%的农户没有其他(非农)就业渠道,15.6%的农户回答承包土地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6.5%的农户怕流转后失去土地权益,5.2%的农户认为现有土地流转价格偏低,3.2%的农户没有合适的流转对象。
四是多数农民认为土地流转需要乡村组织中介协调。对于开展土地流转的可行方法,52.2%的农民认为村集体组织应做好协调服务工作,40.2%的农民愿意委托村集体组织流转土地,29.2%的农民认为乡镇政府应提供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服务,39.3%农民认为乡镇政府和村组织应做好流转合同鉴证和纠纷调处工作。
五是农民希望政府加强土地流转的扶持和服务工作。当问及在发展土地流转中,政府应该做什么时,62.3%的农民认为应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双方权益保护工作,52.2%的农民认为应对土地流出农户进行奖励或补助,43.4%的农民认为应对流入土地大户奖励或补助,38.49%的农民认为应做好农业项目引进服务工作。
六是近八成农民认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社会保障。对于是否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社会保障(参照失地农民的标准),76.8%的调查农户选择愿意。回答不愿意的农户主要是三种情况,一是承包土地是农户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或家庭劳动力主要在从事农业,二是部分农户认为现有失地农民保障标准太低;此外,也有部分农民认为土地是子孙后代温饱的保障,不愿轻易放弃。
综上分析,绍兴市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取得明显进展,但也有相当部分属于农户间代耕等自发流转,存在着口头约定、期限不定、零散而未形成规模经营等问题;就土地流转的社会经济条件而言,四分之三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到二三产业,大多数农民的承包土地已不再是就业和生活的主要保障,而仅仅是解决口粮需要,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的条件基本成熟;就发展土地流转来看,大多数农民表示愿意和支持,希望政府能加强权益保障和政策扶持,乡村组织能加强信息服务和组织协调。
对下一阶段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3.加强土地流转政策扶持和服务。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对土地流转农户、规模经营主体和乡村组织开展流转服务的政策扶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项目引进、业务指导和培训服务工作,规范流转合同,健全流转后的权益保护和纠纷调处工作。
4.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创新。探索多种形式土地股份合作制,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以及与工商资本、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股份合作,促进农村土地较长期限、规模化流转。积极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社会保障试点,探索与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相配套的社会保障政策。(厅经管处、绍兴市农业局)